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的通告(延市政发〔2016〕72号)

2017-02-13 14:14

延市政发〔2016〕72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拟征收小营镇仁坪村土地,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和用途

建设项目名称:延吉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建设项目用途:办公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位于小营镇仁坪村,长白山路南侧、仁坪街东侧土地。

三、补偿标准

以《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执行。

四、安置途径

以货币安置为主,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补偿安置。

五、有关规定

自本通告发布之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在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上新栽种农作物、树木及新建房屋、大棚温室等地上附属设施,如有违反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工业集中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2日印发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